在涉及合同违约催告以及债务追讨的诉讼案件里,利息的计算规则常常受到协议条款具体内容的制约。
通常情况下,要是协议已经清晰约定了利息的计息方式和利率标准,那就应当严格依照这些约定来进行计算。
但是,当协议没有对利息的相关事项做出详尽阐述或者存在理解上的不明确之处时,法院或许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定与处置:
参照相关的立法规定,如果贷款方与借款方在订立借贷合同时,未能就利息达成协议,那么贷款方在借款期限内要求借款方支付利息的诉求,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然而,若是在协议中约定了还款期限,而借款方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归还贷款,那么贷款方可向法院提出要求借款方支付逾期利息的请求,这笔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通常为年利率的 6%。
此外,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的24%,那么贷款方向法院申请要求借款方依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相反,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了年利率的36%,那么超过这个比例的那部分利息约定会被认定无效。
在这种情形下,借款方向法院申请要求贷款方退还其已经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36% 部分的利息,也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编辑:小编)